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,国家森林公园,省级风景名胜区,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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守好林业资源 护好绿水青山

为坚守绿色发展理念,加强生态环境保护,规范森林、矿产资源管理,切实保护山体资源,彰显盱眙青山绿水生态宜居特色,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真贯彻落实“山长制”,守好林业资源,护好绿水青山。

加强森林资源保护。森林资源是自然资源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,在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。“山长制”将加强对森林、林木、林地使用权流转过程中的发证管理,及时掌握流动动态,制定有效措施,确保登记手续完备、流转发证程序合法;进一步明晰森林资源产权,依法保护林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;坚持严格保护与合理利用森林资源,将生态理念融入城乡建设、山地整治、旅游休闲、环境治理、产业发展等项目的规划、设计、建设、管理全过程,科学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各领域、各部门、各行业专项规划。此外,规划应统筹考虑地区资源条件、环境承载能力和生态安全。

加强地质环境治理与保护。“受益而不觉,失之则难存”,良好的生态环境是群众幸福生活的前提。我县有近百年的开山采石活动,使诸多矿山地质环境严重破坏,秀美的青山变成断壁残垣,岩石裸露、风沙弥漫。“山长制”将加强山体特殊保护区管控,保护区内严禁开山采石、露天采矿、工程取土、设置固体废弃物堆放场所和新建扩建坟墓;切实做好地质环境保护工作,加强废弃矿山宕口管理,开展安全隐患和地质灾害隐患治理,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。对不能自然复绿的废弃矿山宕口,积极采取地质环境治理、工矿废弃地复垦等工程措施进行治理修复。截至目前,我县废弃宕口治理面积近40万平方米。

坚决遏制各类非法盗采行为。我县进一步明确监管任务,规范监管程序,维护本行政区内正常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;加强日常动态巡查,加大资金投入,采取一切有力手段,充分利用各类违法线索举报平台,健全矿产资源开采监管网络。县纪检、自然资源、检察、公安和相关镇(街)形成合力,结合全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治、“扫黑除恶”专项行动等工作,及时发现和严厉打击无证开采、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违规开采行为,严肃查处矿产资源违法行为背后的“保护伞”和黑恶势力。严厉打击偷挖盗采石料资源行为,规范项目建设工程涉及石料资源管理,根除违法违规石料加工窝点,加强在采矿山企业管理和关闭宕口管理,落实矿产资源开发监督管理长效机制。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,突出源头管控,开展全天候无死角巡查。目前,已联合查处各类大货车超载违法400余起,共制止矿产类违法行为18起,全部进行立案查处。

加强在采矿山环境治理。切实加强日常监管工作,加大日常巡查力度,深入施工实地检查,杜绝先开采、后发展的粗犷式管理,严格按照企业编制的矿山恢复治理方案,做到边开采、边治理,认真履行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义务,有效保护矿山生态环境。同时,督促企业加快绿色矿山建设。为了加强对矿产资源开采的管理,维护矿产资源开采秩序,加快矿业领域生态文明建设,促进矿山绿色发展,根据《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》(国土资规〔2017〕4号)要求,各矿山企业积极推进矿区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,加快绿色矿山创建。目前,采石公司高家洼矿区、澳特邦矿业、淮源矿业、欧佰特矿业等4个企业已完成绿色矿山创建方案编制,正在提交审查,其他企业也在推进之中。

加强行政执法监管。建立健全制度体系,建立“山长制”日常监管巡查制度,实行山体保护、森林保护与矿产资源保护动态监管。各级山长要积极配合行政主管部门严厉打击破坏山体资源、违法使用林地、非法改变林地用途、违法开采矿产资源等行为。加强多部门联合执法、确保打击非法占用林地、乱采滥伐和非法采矿取得实效。

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。生态兴则文明兴,生态衰则文明衰。县自然资源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“山长制”,努力实现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的有机统一。(通讯员 孔帅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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